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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共场所被狗咬伤小腿及大腿两个部位,可要求狗主赔偿多少?

在公共场所被狗咬伤小腿及大腿两个部位,可要求狗主赔偿多少? 受害人于2011年11月13日上午上去自住小区天台,但还未踏出天台,只见有两只狗飞扑而来,受害人立即掉头想走,才下两级楼梯就被一只狗咬伤两处,一处是右小腿内侧,另一处是左大腿外侧,当时差点吓晕。狗主听到叫声把狗叫走了。是狗主在公共场所(天台)放养此两只狗,造成此事故。被狗咬伤后睡眠及食欲都很差。请问可向狗主索赔多少?如果向法院提出诉讼,法院又会作出怎样的判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林建丽(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1-11-15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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