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
3次无痛人流手术未成功是否为医疗事故
3次无痛人流手术未成功是否为医疗事故 112天的怀孕时间 10.20号早上6点半吃的米非司酮6片,
10月22号早上6.30分吃米索醇3片。之后中午12点经行刮宫。
手术前我方还咨询了张医生手术前后有什么该注意的事项否,张医生回答,在医院手术有效快速,不会有任何遗留问题,小手术没必要拘泥于那么多。于是我方就同意张医生进行刮宫手术。
张医生手术后,斩钉截铁的说子宫内已清除干净,之后回家半个月断断续续有血,等到11月5号 下午我就去咨询张医生,她说做个B超查看一下情况! 子宫内还有残留物。之后问张医生具体情况,张医生回答道到:我方病人 子宫糜烂严重才导致 不敢继续清除子宫内的残留物。
11月6号上午做阴检,结果显示子宫内部依然未清除干净,我们再三咨询,可以再次到医院进行手术,第二次我们咨询张医生手术前的病人是否可以进行手术。而张医生回答到:没问题,可以进行无痛人流手术。绝对保证手术成功。做完之后再次申明手术是成功的。结果手术依然失败,未能将我方病人子宫内的残留物清除。
11月10号我方病人之前到别的医院进行检查,对第二次手术进行检查,结果表明手术未成功,之后人体内依然有残留物,我方病人经过这次的手术对血已经有恐惧心理。第二的无痛人流根本没有效果,人体阴检数据显示 第一次刮宫和第二次手术之后的残留物量是一样的。 经过这样的数据对比,之后我们找到张医生进行咨询,张医生依旧没有一个医生的医德,等到病人出血后,而且大量出血。张医生再次推卸责任,把手术的不成功归咎于病人的子宫收缩不正常,带有炎症,导致出血,又怀疑可能是假性来例假。这种医学不确定诊断,视病人如草芥,根本不带有医疗人员的责任心和医德在里面,在这样的情况的下,我们拿出第二次的阴检数据和有关证明,对张医生的推辞进行了反驳。等到张医生看到结果 无话可说了!
11月10号在医院,我方病人要求有资历和多次成功手术的院长进行手术,然而医院的吴医生又自己主动要求接受我方病人的手术。我方一致要求等待院长亲自手术,而吴医生给我方病人保证可以一次清除子宫内部的残留物,无须担心太多。2次未手术成功的我方病人,心理上已经承受了巨大压力,夜不能眠,长时间只能依靠医药水来维持体内的正常代谢。阳光医院的吴医生再三要求可以进行手术,而且此次一定能将子宫内的残留物清除,保着对医院的信任度的情况下,我方病人同意进行第三次手术,将子宫内的残留物清除。手术后吴医生同样的态度,体内清除,手术成功。
11月12号 由于病人不适,再次到其他医院进行阴检,结果表明子宫内依然有残留物,至此病人精神崩溃,惧怕血,无食欲。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erehu……(江西-上饶)
提问时间:2011-11-15 1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