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我的电动车与自行车相撞,我应该付全责吗?
我的电动车与自行车相撞,我应该付全责吗? 你好!我想请教一下,我骑电动车在马路右边行驶,一环卫工人横穿马路逆行,我向左让她,她也向左,我又向左让她,她的自行车方向盘没有打过来与我擦边而过,两人均没有撞到,当时没有发现,等我们电动车前行50米后,环卫工人在后面叫起来,她把自行车摔在一边,我转头过去看,就发现我与她都是手擦伤了,她竟然说我撞她之后就跑了,要我赔偿医疗费,请问我应该付医疗费吗?另外,听同事说,中国的法律保护弱者,因为我是机动车,她是自行车,即便是她故意撞我,我也应该付责任吗?请求咨询,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cca19……(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1-11-14 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