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建地铁旧房拆迁,村里批了一块宅基地下来,请问有规定要多久
您好!
《国家土地管理局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国土(籍)字第26号第五十二条规定:“空闲或者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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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国家土地管理局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国土(籍)字第26号第五十二条规定:“空闲或者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您可以参考下,具体请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