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关于上海知青在当地未能得到社保待遇的问题
关于上海知青在当地未能得到社保待遇的问题 尊敬的律师:
您好!
我是一为名70届毕业,72年插队落户到安徽省芜湖县的上海知青,出身于1953年,插队后在当地的一家集体企业工作至2004年11月,出过9级工伤,2003年公司由企转制为私企,2004年被强制买断,拿到4万元不到的买断补贴,后返回上海打工谋生,2009年8月29日我患了脑梗塞,目前仍半身不遂,还在接受治疗,医疗费对我们家庭带来了相当沉重的负担,我工龄37年之多,地方政府却不能为我的家庭分担一分钱医疗费用。
我以前所在的企业从1999年7月为我加第一份养老金,直至2004年11月底买断,一共才加了五年零4个月的养老保险。另,单位买断后,新的企业续聘我工作了2年,为我买了两年的医疗保险,前后两个单位从未为我加过失业保障金、公积金。
从单位买断后,根据地方政策需我自行缴纳剩余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必须买满15年,每年需要缴纳3000多元的费用。我的爱人因为没有工作,也需要自己购买养老保险,家庭开销很大,儿子在上海工作钱也不多,辗转踌躇之下我只能放弃购买医疗保险,而停止购买医疗保险就等于自动放弃医疗保障,现在我病了,没有办法报销医疗费,这笔费用让我的家庭陷入了“金融危机”,再这样下去我家就要接不开锅了。
以前不了解国家政策,现在了解下来更让人气愤,据查国务院是1992年六月颁发实施的企业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安徽省芜湖县整整拖了7年,到了1999年才落实实施企业社会保险制度,而且只加了养老金,在2004年11月才为我加第一份医疗保障金。并不是我不愿意加这份养老金和医疗保障金,而是政府未将国家政策落实到位。退一步讲,就算现在要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我只应按照国家政策补交个人缴纳的部分,为何在我买断后要我全额自行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另外,据了解上海这边1992年6月份前工作的劳动者,从开始工作到政策实施这段时间的社保由国家负担,这样算来,我就算现在不买社保,也够15年了。这些都是共产党为老百姓造福的政策,人们歌颂共产党为太阳,但是我从没有感受到过共产党给予我的阳光。这些都是地方政府不贯彻党中央的指导思想和落实政策法规,无视党中央的政策,试问政府职能何在?地方政府以何作为?这点真叫人心寒!
我既不是自由职业者,也不是没有工作,我1972年响应共产党的号召插队落户,把自己的青春都奉献给了国家,辛辛苦苦工作了37年,到头来却连个最基本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障都不能享有,若不是因为来到安徽芜湖县这个地方,我本应该享受上海这边的社保福利,这叫我如何能接受!
心中的疑问:
1、我现在是否还可以享受国家92年前的社保补贴?
2、我工龄37年是否必须加满15年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方可享受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障?若必须加满15年,安徽省芜湖县政府是否应该补贴我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应由原安徽省芜湖县第一建筑安装公司缴纳的部分?
3、我的这种情况是否可以领取失业救助金?
4、这些问题各级政府哪些职能部门在管理?
好心的律师,请教教我该如何争取自己的一份利益和保障!
再次感谢您的无私的奉献
顺祝
安康!
咨询人:于如通
代 笔:于磊(儿)
二○○九年十一月八日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ttot_a……(安徽-芜湖)
提问时间:2009-11-08 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