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关于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离休干部遗属的医疗待遇问题
关于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离休干部遗属的医疗待遇问题 我丈夫是1944年参加革命工作的,现已离世近10年,由于当时我们有3个子女要抚养,所以我一直没有去找工作,198几年浙江省有个文件,关于离休干部遗属的医疗待遇,我一直是按文件规定100%报销的,自去年出台了新的医疗待遇文件,只提到解放战争时期工作的离休干部遗属医疗待遇,而我的待遇他们也按这个文件规定的办了,只能按80%报销.是否合理,谢谢给予帮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WN5892(浙江-绍兴)
提问时间:2011-07-19 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