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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第一次眼睛鉴定结果为轻微伤,对方要求从做鉴定,第二次市公安局鉴定为轻微伤
县公安局第一次眼睛鉴定结果为轻微伤,对方要求从做鉴定,第二次市公安局鉴定为轻微伤 县公安局第一次眼睛鉴定结果为轻微伤,对方要求从做鉴定,第二次市公安局鉴定为轻微伤,第三省厅鉴定为无法鉴定,请问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西-吕梁)
提问时间:2016-05-09 15:44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110网律师
2016-05-09 15:45
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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