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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鉴定为重伤,对方申请重新鉴定,结果为轻微伤,还可重新鉴定吗?

第一次鉴定为重伤,对方申请重新鉴定,结果为轻微伤,还可重新鉴定吗? 我被人打伤昏迷经120抢救后,派出所聘请当地县医院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结论为重伤,后打人凶手不服,申请重新鉴定,事隔两个多月,经州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排除我受伤时硬脑膜外血肿的病历,鉴定为轻微伤,根据法律规定,我不服此轻微伤鉴定结论,要求重新鉴定,公安机关却以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阻止我重新到省级鉴定,这样的做法有法律依据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VMJ2010(云南-文山)
提问时间:2011-03-03 09:2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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