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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买的商品房没有居住收五个月的取暖费是否合理

新买的商品房没有居住收五个月的取暖费是否合理 我在秦皇岛南戴河买一套三楼两室一厅住房,因我全家在唐海工作,这套房没装修完,没有人住,物业公司几次催交取暖费,并要求五个月一次交齐。这个月底不交就加罚滞拿金。请问物业收费是否合理,是否有权力罚款。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张道明(河北)
提问时间:2011-11-12 22:0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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