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房屋租凭违约金问题
房屋租凭违约金问题 8月20日我租了单间公寓,押了两个月的租金,我想11月07日不租,那么就是违约,所以我就想在11月的20日不交房租,因超过10天不交租的话,由于承租人违约,而出租人就可以没收承租人的两个月租金,并不让承租人继续承租,若是这样的话,承租人之前所欠下的水电费是否由出租人支付(也就是在两个月租金里扣?)
注明:承租人只支付过9月20日前的电水费,其它所欠下的水电费是否由出租人而出(也就是在两个月押金扣除)?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aca(广东-惠州)
提问时间:2009-11-07 1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