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河北围场:歌厅唱歌生口角 殴斗中一人死亡
河北围场:歌厅唱歌生口角 殴斗中一人死亡 2011年10月31日23时28分,围场县局110报警服务台接“围场宾馆”前台服务员孙某报案称,在宾馆外有人打架。接报案后,该局先期指令河西派出所、巡特警大队出警。民警到达现场后,获知犯罪嫌疑人已经逃跑,伤者王某(男,31岁,围场县四合永镇营字村人)经抢救无效死亡。该局随后指令刑侦大队出警,开展调查取证和布控抓捕工作。11月1日凌晨1时许,犯罪嫌疑人栾某(男,28岁,围场县杨家湾乡兴巨德村人)、殷某(男,28岁,围场县朝阳地镇下地村人)、彭某(男,32岁,围场县朝阳地镇下地村人)、泰某(男,27岁,围场县四合永镇合字村人)被抓获归案。
经查:10月31日晚,马某、王某、于某、杨某四人在围场镇“王子歌厅”喝酒唱歌。当晚11时许,四人从歌厅出来,杨某、于某因琐事发生撕扯,马某和王某在中间打架。此时,同在歌厅唱歌的栾某下楼后发现自己的“奥迪”牌轿车有蹭痕,怀疑系马某一伙所为,遂因此事与对方发生口角。后与栾某一同唱歌的彭某、殷某、泰某下楼后分别对马某、于某进行殴打,被杨某、王某拉开。在殷某殴打王某过程中,王某用啤酒瓶将殷某头部打伤,后栾某喝令殴打王某,殷某从车上拿出一根镐把殴打王某头部,栾某拿另一根镐把殴打王某身体,彭某使用随身携带的弹簧刀扎王某后背两刀,致王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讯问,犯罪嫌疑人栾某、殷某、彭某、泰某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栾某、殷某、彭某、泰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孙德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0武器0(内蒙古-赤峰)
提问时间:2011-11-11 2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