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一起喝酒,一人死亡
一起喝酒,一人死亡 假设A为死者,A在单位宿舍召集B、C、D、E、F喝酒。B为单位主管,C、D、E、F为普通职工。A、C、D喝的是白酒。B、E、F喝的是啤酒。晚上11时B、E、F各自回宿舍睡觉了。A、C换了个地方继续喝了3-4两白酒。后A骑摩托车独自外出,造成伤亡事故,现医院抢救,未脱离生命危险期。
请问:
1:B、C、D、E、F是否有民事责任?
2:如果有各承担百分之多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abbcc……(青海-西宁)
提问时间:2011-11-03 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