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集体产业私人承包后被企业兼并后所得的补偿应该归谁
集体产业私人承包后被企业兼并后所得的补偿应该归谁 我们村原来的自来水站是村里集体财产打造的,1988年那个时候花了十几万,在1996年村里进行私人承包,只有七万就包给人家,也没有具体年限。那么既然是承包了,管道坏了维修还是村里出钱。在2009年国家政策不许深井起水改喝长江水,所有管网并入市政管网,2010年我们村的管网有市自来水公司一次性买断40万,这钱归承包人了,集体资产是这样变成私人财产了,请问这是承包经营呢还是买断呢?村里的这种做法对不对?现在村里要做路,叫老百姓集资,老百姓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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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ItG7285(上海)
提问时间:2011-11-11 1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