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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借贷问题

借贷问题 2008年徐先生问吴女士借钱,写下借条,吴女士要求写其弟的名字,过几天后徐先生归还所借钱款和利息,当时吴女士声称会撕毁借条,从2008年9月-2008年12月底,总共借了十几次合计38万余元,都是借后几天内归还,但借条吴女士并未撕毁,到现在吴女士拿着他弟弟的身份证向法院提起诉讼,其弟与徐先生素未谋面,请问徐先生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asxjt(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6-05-05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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