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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因公车祸受伤

因公车祸受伤 本人在一家私人食堂上班,去年11月8日在和本单位司机驾驶老板提供的微型面包车外出送餐(本人坐在副驾驶)途中和一辆货车相撞,导致本人左肩膀锁骨骨折,由老板出钱在当地医院做的内固定手术,住院26天。此次车祸案件被交警部门认定对方货车负有70%责任,本单位微型车负有30%责任。除了本人应当享受到误工费 护理费 伙食补助 交通费以外。前几天才听老板说她没有营业执照,那么我的工伤索赔应该怎么处理?属于非法用工劳动局是否受理?那么有没有时间限制?是否也有一年的期限?因为今天已经是11月3日了,本人特别着急 上火!请专业人士给予详细解答好吗?  像我这种情况 我应该怎么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Nf9998(山东-威海)
提问时间:2011-11-08 08:16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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