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审查

合同部履行问题

合同部履行问题 原单位与另一单位合并,签订的方案是所有原单位在编人员被收购单位按他们员工同等待遇接收,并承认我们原有的职称并给予相应的待遇。可是接受单位却按原来单位的聘任职称对待(原来单位是评聘分开,就存在高职低聘的现象,现在的单位没有评聘分开之说)。我们在现在的单位工作快一年了,找单位多次,开始说过几个月给解决,现在干脆就推脱或就是不解决。我想问的是我们这些高职低聘人员可否按着签订的合并方案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这个问题。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风和(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11-11-08 06:2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