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审查
合同部履行问题
合同部履行问题 原单位与另一单位合并,签订的方案是所有原单位在编人员被收购单位按他们员工同等待遇接收,并承认我们原有的职称并给予相应的待遇。可是接受单位却按原来单位的聘任职称对待(原来单位是评聘分开,就存在高职低聘的现象,现在的单位没有评聘分开之说)。我们在现在的单位工作快一年了,找单位多次,开始说过几个月给解决,现在干脆就推脱或就是不解决。我想问的是我们这些高职低聘人员可否按着签订的合并方案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这个问题。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风和(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11-11-08 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