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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关于房屋纠纷

关于房屋纠纷 我于06年与前夫离婚,离婚时是协议离婚,当时约定,共同买的厂里的房子他带孩子归他所有,同时他付我房费的一半(三万元人民币)。但在一年内,由于他对孩子不好,我起诉将孩子的抚养权要回,法院判他同时付孩子抚养费460元。房屋没有进行重新判,我也带孩子还住在那房屋里。他没付过抚养费,房费也没付。这房子当时没办产权,现在要办产权。而我前夫又死了。他和我离婚后又再婚。这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马朝琴(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1-11-06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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