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关于房屋遗产纠纷
关于房屋遗产纠纷 我收到法院给的传票,是三弟告我和妹妹,起诉理由:1.三弟自称在父母生病住院期间最孝顺,共拿出40多万余元用于给父母治病,要求在父亲房屋被卖之时能够将这40多万余元归还给他。2.三弟称因自己户口在父亲这里要求多得父亲房屋分割款。3.三弟称自己曾在父亲买房时给父亲4万元,要求在我和妹妹所得房屋分割款内各支付他2万元。
事情描述:
1.关于40万元的花销:
针对父母治病费用40余万元,首先我认为三弟全部都是凭空捏造,因为他也拿不出证据来说明这些钱从何而来,都在哪花销。母亲原在天坛医院看病已经快能走路了,但三弟在没有跟我和二弟商量的情况下,强行给母亲转院,直至天坛医院要求家属签属自己承担责任书。转至另一院内母亲的病每况愈下,直至生命走至尽头。 我承认在这家医院因为不是母亲的签约医院,所以初期应该是自费的。但很快就改成定点医院,费用自然就能报销了。但我无法相信在那里住着不到6个月自费能花出40万。而父亲是猝死,当120来家里时已经没气,更无法谈及花销那么多。
我的主张:
1.在我母亲开始生病,我们哥四个就凑钱给母亲(即使报销了也没有给过我们)
2.我父母都是退休工人,各自有养老金和报销能力,母亲72岁没的,不说上班时间的收入就是22年的退休工资应该是一笔不小的收入。父亲76岁没的,16年的退休金+一直在外补差。并且老俩口非常节检。
3.在我父亲和母亲去世后,三弟都自作主张处理了老人的财物,他没有第一时间让我们来就是为了隐瞒父母的财产,据为己有。
4.如果真是必要的费用,必须要将两位老人去世时的存折都拿出来公开,减去我们曾经承担的和父母存折内的,剩余的有多少都可以给他。
2.房产分割:
我父母共生了我,二弟,三弟,妹妹四个孩子,2000年左右右安门拆迁并回迁,也就是现在的开阳里小区。当时在老宅居住期间,有父母二人,三弟一家三口,妹妹一家三口。(我和二弟都是居住在女方娘家的房子里。)在拆迁分房时凭借着原老宅和八口人共分得两套二居室,一套是父亲带着妹妹一家三口共四口人,房本上是父亲名字。另一套是母亲带着三弟一家三口共四口人,房本上是三弟名字。因三弟爱人那边原本有套楼房,所以就将他名下的那套房子给卖了。在当时分得房屋后,三弟就将他爱人和孩子的户口挪到爱人那套房子里,他的户口一直没有动,所以父亲这套房屋户口本上有父母,妹妹一家三口,还有三弟,共6口人。而当房子分完后,真正住在父亲这套房屋里的是:父母,妹妹一家三口,共计5口人。直至06年和08年父母相继去世,父亲的房屋里最后只居住着妹妹一家三口。
我的主张:
如果要将父亲名下的房屋做为遗产分割,我认为应该多给妹妹,她长期居住并且因为她一家三口所以才分配出这套房。
针对4万元我和妹妹共同承担:
首先,我觉得我在结婚时因为家里没有房所以在女方家里结的婚,结婚后这么多年我没占自己家一点便宜,无论从房屋上到钱上,所以我无权还。
另外,我妹妹长期居住在这间房里,虽然父亲名下的房子可以做为遗产进行分割,但是应该多分给他,因为如果没有她们一家三口也分不了这两居室,并且在一起生活的过程中也是我妹妹照顾得多。
我的主张:
我认为我三弟首先把和母亲一起共同拥有的房屋卖掉了,他是个人获利。就算真给父亲这套添点也是应该的。不应该再给他。
其他:
我三弟这人从小就很跋扈和任性,我和二弟一般都不理他让着他。在房子这个问题时,我三弟从卖完他那套房后就不只一次跟妹妹说,让妹妹要不还他四万元,要不就搬走,把房给他腾出来,当然妹妹一直没有同意,当时父母尚在。后母亲去世后,三弟总是把父亲约到外面去,每次回来父亲心情都不好有时还老哭,现在怀疑肯定是三弟让父亲把房产改成他的名字,而老父亲即疼女儿又疼儿子,所以就左右为难没改。直到父亲去世,三弟就一直找妹妹谈让她腾房要不给钱,妹妹多少年没有上班只靠妹夫一人收入,自然没有钱给他。后来三弟知道父亲这房是要做为遗产处理的,就一直找我,让我和他还有二弟一起告妹妹,但前提条件是三弟要房,我和二弟一人五万,最多给我妹妹50万。(当时此房估价是180多万)
而我一直没有和他同意的原因:1.我父亲尸骨未寒,一家人就闹成这样,我不忍。2妹妹最小,而且一直没有工作,只靠妹夫一人收入,让他们连个家都没有怎么办呀。3.这房是因为妹妹一家人才分配成的。4.我三弟已经将分配给他的房子卖了即得了利益。但是没有想到我三弟会利用我二弟和妹妹起的矛盾起诉了我和妹妹。
我担心的问题:
因为两位老人的财物: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私人章,还有所有的病历本,报销单据,存折都在三弟那边所以我们现在需要在哪些方面取证?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usan3……(北京-丰台区)
提问时间:2011-09-21 1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