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婚前财产界定!
婚前财产界定! 我和对象于2008年10月15日办理的结婚证,我们结婚前我爸爸留下的房产原来是我爸爸的名字!由于搬迁改成我的名字 目前新房产证还没下来!我想了解下这个房产属于不属于我的婚前个人财产?没有子女 没有相关的共有储蓄 如果协议离婚的话这样写可以不可以。如果不能达成协议那么起诉离婚的话胜诉几率多大?
自 愿 离 婚 协 议 书
协议人:郭某, 男,1982年12月19日出生,汉族,住泰安市南高新区水泉村租赁房子。
协议人:杨某, 女,1981年4月6日出生,汉族,住泰安市南高新区水泉村租赁房子。
协议人双方于2008年10月15日在高新区政务大厅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 郭某与杨某自愿离婚。
二~ 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具等等(见清单),双方同意作价2万元,归女方所有,女方向男方支付1万元。
三、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四、双方无子女。
五~ 因双方无共同购买房屋故无房产分歧。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郭礼君 协议人:杨尚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ass_1……(山东-泰安)
提问时间:2009-10-31 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