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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前财产的界定?是否有必要公证

关于婚前财产的界定?是否有必要公证 请问律师,我未婚,由父母出资给我购置了一套房产,全款已付,合同是以我的名字签订,网上也进行过备案,为个人所有。契税也已经缴纳。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房产证取得的日期是在婚后的话,该房产被认定为婚前的财产是否会存在异议?如果我结婚是开发商未予办理房产证,是否需要去进行公证处理呢?盼望解答。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uibia……(安徽-淮南)
提问时间:2010-11-26 10:0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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