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试用期满一周后,公司解聘员工如何索要赔偿?

试用期满一周后,公司解聘员工如何索要赔偿? 我于7月26日入职,与公司签订三年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三个月。10月25日三个月试用期满后,我向公司递交了转正申请。可是,在试用期满一周后,也就是11月1日,在没有任何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公司以我试用期无法达到工作岗位需求为由,解聘了我。并在我的再三要求下,开具了解聘通知书,但是,已解聘通知书为公司备档文件为由,没有发到我本人手中。只是另外开具了一张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请问各位专家律师,这种情况,我如果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向公司索要赔偿金,可行吗?会得到多少赔偿。(试用期工资2000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心苑(河南)
提问时间:2011-11-03 17:5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