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必须、应当和可以的法律意义
必须、应当和可以的法律意义 《民法通则》“第六条 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35.继承法实施前订立的,形式上稍有欠缺的遗嘱,如内容合法,又有充分证据证明确为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遗嘱有效。”请问:“必须”、“应当”和“可以”这几个词有什么法律意义?有哪部法律专门对这几个词作了详细的规定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88720(北京-西城区)
提问时间:2016-04-24 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