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仅指拖欠工资的情形吗
不是,未足额和拖欠是两码事 我的补充: 2011-11-02 15:03
未足额支付工资是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支付你工资,假如合同约定每月2000元,单位只给了你1500,这个就是未足额。
拖欠或扣发工资违法,你可以要求全额发放,并支付拖欠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超过合同约定工资发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
但根据你的描述,单位没有给你支付加班费,你应当以未支付加班费或未足额支付加班费为由,要求解除合同。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详细介绍情况。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这个属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你好,你应当以未足额支付加班费为由,要求解除合同。
建议您来面谈。
要看你们的证据,我估计你们这个难度不少,但是关键不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