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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请问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请问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患者骨折住进当地一个部队医院,住院期间输液感觉不适,主治医生便开了藿香正气水,患者服下几分钟后,发生过敏休克,抢救过来后,患者感觉心脏跳动震动大,头部疼痛,一直未愈。医院以氧氟沙星过敏,拒绝承担责任。住院期间输了奥硝唑、左氧氟沙星、头孢匹胺的药,患者家属认为是头孢和藿香正气水发生过敏。请问医院医院是否侵权?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yangeo……(云南-昆明)
提问时间:2011-11-01 11:35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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