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这样的宅基地造房合法吗?
这样的宅基地造房合法吗? 爷爷生了三个儿子,已经去世,奶奶健在。全家均为非农户口,并早已在二十几年前分家了。今年初,四叔通过特殊渠道(爷爷以前是镇上领导,有特殊贡献)批下来建房申请,把原先300多平的宅基地换成了只有96平的建筑面积,其间我们并未知情,还把我家(我爸是老大)的四口人全部列入申请人名单之列,二叔与四叔达成协议把自己的一份让给四叔,我家的那份从来未表示过愿意出让,也没有进行过实质性的协议。上周,我们和奶奶不知情的情况下,四叔私自将租屋拆除,准备造房了,郁闷之余进行协商,未果。想请问:1、如果四叔强硬建房,我们应采取哪些方式保护自己的利益?2、如果我们愿意退让(不造房),只要求留一份协议,注明三分之一的宅基地拥有权属于我们,今后遇到拆迁补偿等问题,会有保障吗?3、如果双方弄僵了,因为申请上有我家四个人的名字,能否提起诉讼的请求?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ssj12……(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1-11-01 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