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去年八月份,我在一处路边市场停车开门时将一位骑自行车老太太刮倒

去年八月份,我在一处路边市场停车开门时将一位骑自行车老太太刮倒 去年八月份,我在一处路边市场停车开门时将一位骑自行车老太太刮倒,没有报警直接送到医院,做检查说腰椎骨折,当天住院,我交了一万元押金,后家属要求我再交一万,被我拒绝,随后我报了警,警察判定我全责,我们打算私了,对方要6万,我不同意,就没有再联系,今天我收到法院传票。请问这件事怎么可以完美的解决,应该怎么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黑龙江-齐齐哈尔)
提问时间:2016-04-20 14:14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