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审查
帮我看下这个合同合理么??? 有什么不妥
帮我看下这个合同合理么??? 有什么不妥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出卖人:陶世峰(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李威(以下简称乙方)
今甲方(出卖人兼所有人)与乙方(买受人兼使用人)就产品分期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本合同的标的物为全新诺基亚n72手机(包括买手机所带配件及充电器),分期付款总额定为人民币1100元整。乙方可以依照下列规定支付款项予甲方:
(1)前款0元。
(2)余款1100元。
(3)月息0元。
第二条乙方预付0元予甲方,余款自2009年11月1日 -- 2010年2月28日止付清。
第三条乙方需要把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交由甲方。
上述支票的保管处理权限属甲方,每次交付支票,即视为乙方偿还货款。
第四条甲方于本合同订立的同时,将产品交予乙方,并同意乙方对该产品的使用。如果在2009年11月到2010年过年前手机有不是人为的毛病将停止付款直到手机修好为止或者返还所有以付金额。(剔除磨损)
第五条乙方须以正当的方式使用本产品,若有违反,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如果乙方没有按规定限期还清1100元将退回手机和赔偿手机价值的一倍金额.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2009年10月28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54470……(辽宁)
提问时间:2009-10-27 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