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区的物业管理问题
答:已经达到法定条件,你的目的能够实现。《物权法》第76条规定: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第(六)款: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第(七)款: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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