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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名誉侵权

名誉侵权 名誉受损第一时间向领导反映,结果领导不作为,被迫辞职,报告上写明原因保留,但无人过问,就说你的好,工作突出,不玩真的,没有功劳还有苦劳吧,何况尽给公司带来荣誉和成绩,结果像皮球似的先抢,用完后再推出去,遭如此下场,还是被笑着逼你走人,耍乎、欺负、势力;今阴影挥之不去,心理、精神都背上了包袱,从小到大没和人红过脸的人,结果正常人来到该公司却如此被迫离开公司,现去讨说法,领导来个不处理,试问:领导都处理什么?怎么就身体上的伤害算大事?精神是小事?什么是大事,就真把人逼疯了、出人命了才是大事?当初若领导合理解决,就当她年轻冲动,不去计较,好在公司走廊里有录像,否则还说我诬陷不成?现在都是人家的人、地,还诱导你,万一再来个诬陷怎么办?还说你倒霉,这是领导说的话,试问天理何在?那也将此话转献给你们享受吧!受害人还没提身份(父母双亡、军人家属),试问领导的良心何在?公司的人文关怀何在?对待员工的责任心何在?难道就期盼员工离职不成?希望大家挺我,继续讨说法,除非承认不看业绩而是整人,那我无话可说!望出高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KLLW6……(辽宁-营口)
提问时间:2011-10-28 20:5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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