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名誉侵权
名誉侵权 经人引见,我和一女的认识并相处过一段时间,相处期间,我曾多次向女方提出,如果要相处下去就要去办结婚证,但对方都找这样那样的理由给予了回绝。在对方最后一次回绝后,我在认为已经没有挽回的余地后决定不和对方相处了,之后我重新和另外一个女的认识并相处了,还决定不再要在相处期间我花在她身上的钱。但这个女的见我与别的女的相处后,却反过来又要和我相处,我不同意,于是对方便发了很多短信骂我,又发短信到我的领导处不客观地说我的不是,还在网上骂我及我的子女。她的这种做法极大地伤害了我,我无奈之下,只好到法院起诉她,让她还钱,法院也支持了我的诉求,叛她还钱,现在我还没有拿到钱,对方又发短信骂我。如果我写了执行申请后让其还钱,对方更会以种种方式侮辱我,为了让其不要在网上以及发短信侮辱我,我想以名誉侵权起诉她,请问一下,她的这种做法是否属于名誉侵权行为,如果是我可以起诉她哪些方面?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王水平(云南-曲靖)
提问时间:2011-10-15 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