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前夫卖掉我的房子
前夫卖掉我的房子 2003年5月,我和前夫离婚,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了两套按揭房,(都写的是前夫的名字),后来前夫因为有外遇和我离婚,在离婚协议上规定双方一人分一套按揭房,按揭款各自支付。我不想继续在那个伤心地生活,就离开了当地南下打工,前夫见我一人出去谋生很可怜,加上他是离婚过错方,就主动说帮我管理房子,每月帮我租房出去然后用租房的钱替我还按揭,我也没有别的亲人在当地,就接受了他的建议。
一晃8年过去了,我们也经常电话联系,他告诉我说房子帮我管理的很好,让我不要操心,我也没有怀疑,心想这人变了,心里还很感激他。没想到今年9月份,他突然向我借钱,我想也没想就说没钱,因为他知道我打工挣不了几个钱,加上在外面租房还要支付不少的房租,日子过得紧巴巴的,我以为他和我开玩笑,因为之前他也开过类似的玩笑,我也没当真,谁知道他说不借钱你别后悔,我听着话里有话,就向卖给我房子的房地产公司按揭部打电话询问,工作人员告诉我说我的那套房子2008年12月就付清按揭款了,并且房子也转让了,我一听脑子一片空白,我以为搞错了,趁中秋节放假回去看了看,房子真的卖给别人了,买主还把房产证拿出来给我看,我知道是我前夫干的,现在我打电话他也不接,我只有起诉,只想知道,在没有我的签字的情况下他卖掉我的房子的买卖行为可不可以撤销?房子是他的名字他就有权利卖吗?买主对他的婚姻状况和财产归属情况没有确认就买了他的房子是不是一种无效行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angmi……(山西-太原)
提问时间:2011-10-28 1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