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我要怎么做才能保住我的房子
我要怎么做才能保住我的房子 爷爷奶奶的房子(爷爷单位分的房)十几年前就说好归我们,房子买进,过户,加面积都是爸爸出的钱,而且爸爸还给兄弟姐妹钱,但是当时付这些钱都没有立字据。前几年,爷爷奶奶和我去房产交易中心按房屋买卖程序将房子过户给我了,三证都改成了我的名字,(没有真正付房屋款,但是有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的售房款发票)。但未办理公证和立遗嘱。
爷爷奶奶都健在,并住在这个房子里,现在奶奶和其它几个子女想要推翻,房子重新分过,爷爷不同意,但是爷爷的身体明显不如奶奶,要是爷爷去世了,奶奶跟其它子女肯定要推翻的。当时房子说好是给我们的,其实并不需要真正付钱给爷爷奶奶的,我们只是在过户的时候用了买卖程序过户,现在的情况是不是只要通过银行把钱转到爷爷账户,然后再转出来,有了银行凭证就能证明我们付过款了,要是只有爷爷知道而奶奶不知道,以后爷爷去世了,奶奶和其它子女告我们的话,这个凭证可以保障我的利益吗 ?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NUONUO……(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1-10-28 1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