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房产纠纷

我要怎么做才能保住我的房子

我要怎么做才能保住我的房子 爷爷奶奶的房子(爷爷单位分的房)十几年前就说好归我们,房子买进,过户,加面积都是爸爸出的钱,而且爸爸还给兄弟姐妹钱,但是当时付这些钱都没有立字据。前几年,爷爷奶奶和我去房产交易中心按房屋买卖程序将房子过户给我了,三证都改成了我的名字,(没有真正付房屋款,但是有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的售房款发票)。但未办理公证和立遗嘱。
    爷爷奶奶都健在,并住在这个房子里,现在奶奶和其它几个子女想要推翻,房子重新分过,爷爷不同意,但是爷爷的身体明显不如奶奶,要是爷爷去世了,奶奶跟其它子女肯定要推翻的。当时房子说好是给我们的,其实并不需要真正付钱给爷爷奶奶的,我们只是在过户的时候用了买卖程序过户,现在的情况是不是只要通过银行把钱转到爷爷账户,然后再转出来,有了银行凭证就能证明我们付过款了,要是只有爷爷知道而奶奶不知道,以后爷爷去世了,奶奶和其它子女告我们的话,这个凭证可以保障我的利益吗 ?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NUONUO……(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1-10-28 16:4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