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犯罪
公司不给结算工资,是否可拿货款当成工资逃走?
公司不给结算工资,是否可拿货款当成工资逃走? 您好!现在遇到一个工资问题。员工提出离职,相关负责人(除总经理)均已批准,但待1个月后去办理离职手续,公司不同意办理,员工只能继续上班。有1天,该员工拿走2680元的货款出去提货,他趁机拿走属于自己工资的那部分1630元,就这样离开了公司。请问这构成犯罪吗?如果公司向公安局报案的话,携公款5000元以下逃跑,会立案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ang11……(浙江-金华)
提问时间:2011-10-28 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