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关于外资企业不再续约的赔偿问题

关于外资企业不再续约的赔偿问题 您好!
目前我服务的公司为外资企业,今年7月份与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1个月后转正。合同签到今年的12月底。人事部门告知都是这么签的。10月中,本人在网上发现公司重新招聘我所处职位的招聘广告。两天后人事部门告诉我要做好心理准备,并提出让我自行提出辞职,本人未发生任何违约违纪的情况。纯属公司内部高层斗争。人事告知我将于11月底给我发一份不再续约的通知。请问该种情况下,我将如何维护我的正当权益?本人计划几种方案,请专业人士给予参考意见。
1、提出继续工作到12月底,因本人合同12月底才到期;
2、或可11月底走人,但须公司补充我12月份工资;
3、或10月份走人,须公司补偿我11、12月份的工资

上述三种方式可否?从法律角度来处理应如何维护我的正当权益?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hlhlw……(天津)
提问时间:2009-10-23 10:19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