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企业在职工不自愿要求内部退养根据那条法规维权?
企业在职工不自愿要求内部退养根据那条法规维权? 参加工作近30年,我原来是电力系统大集体职工,2004年企业改制对企业资产进行量化,我用量化份额参加企业从组,成为改制后企业的股东(员工)自 2005年共和企业签啦三次劳动合同,最后一次2013年到期,2008年开始企业要求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的工人内部退养,有两年返聘,(所有内退职工都不是自愿的,也没和内退职工办任何手续,都是企业在强制执行)返聘期间工资待遇为:内部退养工资大约在(300-500)元+返聘工资(800-1000)元。企业按今后的工资收入上四险两金,内部退养期间停发各种奖金。我们是责任有限公司,责任有限公司企业的领导根据那条法律规定就有权决定员工退休年龄吗?我们怎样根据哪条法律要求企业恢复我在职员工的权利。急急急急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寒心的人@(辽宁-朝阳)
提问时间:2011-10-26 1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