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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
土地纠纷 您好!有点急事想咨询您一下 谢谢
我是农村人,我家有5口人的土地,我爸在世时我家的地就一直转包给别人种的,我弟弟妹妹都在外面卖鞋。就在我父亲去世后,村里以人不在和户口不在本地的理由收回了我家很多的土地,当时我的弟弟妹妹的户口刚迁走,也就是2001年被村里收回了水田2.53亩、旱田3.47亩 共6亩,现在台帐上只剩我妈一个人的地了旱田0.45 水田0.45亩 ,口粮田 实际上一点也没有了 ,96年二轮承包后我家台帐上是5口人,旱田是3.45亩水田是 2.25亩 我家以前还开了好几亩水田 ,2001年划掉旱田3.47亩 。水田划掉2.53亩 划掉的已超过我家台帐上的地了,把我家开的地还多划掉几分 ,我妈哪还有地!我家都是口粮田队长说水旱田各划掉1.8亩 ,现在打官司查台帐才知多划了 。 共划掉我家6亩地,分别分给了四家,当时我们都不知道承包土地有30年不变的政策,我家的地在1996年二轮承包还有5口人的地 ,2000年我父亲去世,我弟弟妹妹农转非2001年春,也就在2001年村里就非法调整土地划掉我家4口人的地,那时我们都不懂土地有30年政策不变 ,队长说人不在了的与户口不在的必须划掉给没地的或新生儿,现在知道国家有规定,不到30年不准调整土地的规定,所以我现在正在打官司要回我家的土地,在仲裁已胜诉,可村里又起诉到法院,我也起诉了并又要这10年的赔偿。开始那个法官还说我能赢,后来说村里开发区局长找了县法院院长,又说这个官司恐怕不能赢,现在又说不该受理了,要我撤诉,我不撤诉说也是驳回,还说不该法院受理要我们走行政,要行政确权这地是谁的 再来申请执行庭执行。就在前些天法院通知我去取裁定,是驳回起诉 ,他说本院在审理原告与被告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过程中,发现原告,被告所争议的事项不属民事诉讼管辖,我要上告,后来他又说从新开会研究是开庭还是驳回,现在我的开庭,给村里的驳回了。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第6号】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回原告的起诉
原本不打算要损失了,因村里起诉了,我就也起诉了并要这10年的赔偿。现在他们的起诉驳回了 ,我起诉要求赔偿的 定在11月8号开庭。
当初他说的让我们走行政对吗 ?那为什么又要接我们的案子?
接下来我又该怎么做啊?才能维护我们百姓的权益。
这关系到我们县里1000多户违法收回的土地,如果法院为了维护县里不给我执行我又该咋办?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游戏人生我(吉林)
提问时间:2011-10-27 1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