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
如何通过法律途径消除不起诉案件的案底资料对个人违法犯罪记录的影响
如何通过法律途径消除不起诉案件的案底资料对个人违法犯罪记录的影响 我因与丈夫的家庭纠纷三个多月后突然被公安机关立为刑事案件、执行保候审强制措施并以故事伤害移送检察院,检察院经退侦后作出公安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作出不起诉决定,之后由于丈夫不服申诉至市检察院,市检察院也作出驳回申诉,维持原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但事过一年,公安信息网仍显示我有一条”因故意伤害被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给予取保候审处理结果“违法犯罪记录。
为此事我曾向办案民警及各级公安机关请求消除此记录对个人无违法犯罪记录的影响,但各级公安机关均不支持,公安信访部门接待人员跟我说要公安部门自已纠错是很难的,建议我向法院提起诉讼,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
我现有的证据材料:公安办案未履行《刑事诉讼法》接到报案立即审查和程序、传唤我时未出示传唤证、取保候审执行在先决定在后、两级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区、市、省各级公安信访部门对于我以上诉求的答复意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uxh90……(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6-04-12 1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