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
我的案底能通过法律途径消除吗???
我的案底能通过法律途径消除吗??? 详细情况是这样的:在我去年7月份的时候,当时我正是大二学生,放暑假过后到外面做兼职,在人才市场上找到个发传单的工作,然后叫我第二天上班,帮发单的公司是一家策划公司,上班的任务就是发传单,发单的地点是成都市政府门口,当时19岁了,在外面没啥子经验 ,别人叫怎么做就怎么做,最后派出所来把我抓到了,然后带到了派出所,做了询问笔录,说是影响市容,扰乱治安什么的,用大指母按了很多手印,在派出所呆了有4个小时左右,啥都完了才放我走
我以为这样也不会记录什么,谁知道还正记录在我的身份证上去了,今天5月份的时候我报考驾校,去办暂住证的时候,派出所的说我有犯罪记录,办不到暂住证,我当时一下子就蒙了,我19年来就那一次进过派出所,倒了8辈子的霉了
想请教各位 我的这个离奇的犯罪记录能撤销掉吗???或则通过法律途径来强行撤销啊??请各位懂法律的朋友帮帮我啊 我都要毕业找工作了 每天满脑子都在想这件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347265……(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08-12-22 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