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代表兼大股东拿走公司的钱和公章, 现在公司没办法经营下去, 该怎么办
可以将公章挂失重做,至于拿走的钱可以起诉,可以报警追。
拿走钱涉嫌职务侵占罪,可以报警。
公章可挂失作废。向公安局举报其涉嫌职务侵占罪,具体需要律师帮助可电话联系面谈
你好!我做过很多你这样的案子,一般是这样处理的:
1、公证可挂失作废
2、她拿钱报警职务侵占
你的问题在网上说不清,请来电咨询
法人代表是可以拿公章的,这一点没办法告他。
但是你可以通过律师致函给她,要求她立即还清公司的钱,否则将提出股东知情权诉讼、损害股东利益责任诉讼、损害公司利益责任诉讼。
另外,她的行为已经涉嫌挪用资金,有可能构成犯罪,你可以尽快报警。
这样的情况,报警,一般情况下,经侦也不适宜就干预。但她的行为显然对公司的经营构成了损害,你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起诉过程中,她确有涉嫌经济犯罪方面的问题的,可考虑报警等处理方式。
如果是大股东及法人本人做这样的事,就是要公司停业,可以小股东名义提起诉讼或先发函件告知法律后果再采取诉讼,小股东也无权查帐本,只能看会计帐目,如果公司陷入僵局,建议尽快采取措施。诉讼或发函,或委托律师去与其交涉。还可通过其他办法处理。
专业公司法律师为你解答。
对公司的财务报表等,股东享有知情权,可以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