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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制企业职工能病退吗?

股份制企业职工能病退吗? 我是一名电站工人。1994年德昌县电力公司、邮电局、地方领导、私人集资在茨达建立电站,全名《德昌县电力公司茨达电站》,公司现在改名为,《德昌县信达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我被招为电站运行工,1994年10月10号签订零时合同,合同期限1994年10月10日到1997年10月10日,合同规定待遇和正式工一样,实际上没有一样待遇和正式工一样。1995年12月26日(德昌县电力公司茨达电站)(德昌县劳动局)鉴定人(张琴、唐胜群)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待遇和正式工一样,实际上没有一样待遇和正式工一样,就涨工资来说,正式工是100快,而我们工资只涨30快,其它待遇和正式工减半,1994年到2011年8月,在公司工作了十七年多,有七年时间的社保是自己缴纳的应该由公司缴纳的那份也是自己缴纳的,公司从末给职工缴纳过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等其他待遇一样都没有。现在我辞职了要求补回之前公司欠缴的几种保险,和本该由公司缴纳却自己缴纳的那七年社保钱。请领导出面解决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694060……(四川-凉山)
提问时间:2011-10-25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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