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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人身伤害

人身伤害 一个学生在学校台水拿着水桶走到半路让另外一个没台水的学生一伸腿故意绊倒,把台水的一个学生左胳肘大骨摔折,在医院住院,做了两次手术药费花了9500元,在医院住两次一共23天,那个学生家应该承担哪些费用,应该承担多少钱,学校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应该付多少钱,如果那个学生家不给付钱,要是起诉,起诉那个学生家,还是学校,起诉,法庭应该判多少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贾玉妮(河北-承德)
提问时间:2011-10-22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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