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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人身伤害案件

人身伤害案件 律师您好。请教您一个案件。
某天我回家晚了,小区大门已经关闭,我就翻爬大门进入。随即遭到了两名门卫的脏话辱骂,争吵之中对我有推搡动作,又持棍棒对我身体上连续击打。造成我的身上有多处棍痕、淤青、红肿等伤情,肩膀也被他们咬伤。
后来到了当地派出所,门卫说打人是当小偷打的。
请问:
如果我将案件自诉到法院,应当如何划分责任?
本案中门卫主动打人的行为应承担主要责任;次要责任;还是全责。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hx194……(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1-10-19 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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