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
这样算敲诈吗?
这样算敲诈吗? 10月7号。我跟老板在他厂里打架。老板用右手打我的脸,我用凳子敲了他肩膀一下,结果凳子我就丢了。他就又用右手打我的脸,在旁边的人说不打了,他就停了下来了,我结果就打了110.110说我们都是皮外伤,没什么大碍。我跟老板就签了那个协调的字句。半个月过去了。就昨天老板去派出所说他的吆手指骨折了,片也照了。说要我赔偿8000块钱。说是我用凳子砸的。我根本就没动过他手。结果警察也帮着他说话。警察说我不赔钱就要把我关起来。如果要逃的话就是逃犯了。
请问他们这样在法律上有效吗?
我该怎么维护我的权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25130……(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11-10-22 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