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
这样是敲诈吗
这样是敲诈吗 昨天因为在厂里和一员工发生了语言上的冲突,下班后被他叫社会上的人员到我的租房的地方将我挟持到一饭店说在那吃饭“讲数”,吃饭用了我的500元,我为了留下证据,没有将饭钱给够,只给了200元,签单300,说好月底给,后又给社会上的人员强要去500元的现金,并发出威胁,请问我可以报案吧?这样的事情警方受理吗?但我什么证据都没有,只叫了同厂的几个人一起去的我能打赢这一官司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黄琳主(广东-中山)
提问时间:2011-07-10 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