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辞职申请会影响工作后期的经济补偿吗?
辞职申请会影响工作后期的经济补偿吗? 本人于2003年进一家外企工作的,2005年被提干, 2008年4月被调至该企业的另一分公司工作, 2009年8月我交了一份辞职申请,但当时公司未同意,而是当月以调令形式把我调至该企业新筹建的第三分公司工作,我上了不到一个月班,公司领导以我试用期不合格将我辞退,这三家公司是同一个老板的,我的工作性质一直没变,我工作的六年半中,该企业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未按照规定为我缴纳社会保险,同时,该企业违反劳动法规定,实行十二小时工作制,法定节假日也正常上班,但从未支付加班工资。请问我可以申请仲裁要求一些经济补偿吗?被申诉人写谁?太多了!第二个分公司还是外省的!需说明的是,我的辞职申请当时没拿回,但也没有办理相关的辞工手续,调令现在公司也故意不承认,但我进新公司时并没有办理任何新入厂试用手续,这所谓的试用期成立吗?我们公司跟劳动局有很大关系,请好心人帮帮我!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ngel1……(江苏-镇江)
提问时间:2009-10-17 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