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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疑问

还有疑问 可是我还没过试用期。也没签劳动合同的,总之用人单位现在就是借这个奶粉遗失事件要我们共同赔偿100元,开业之前用人单位就没有做好防盗措施,我们都已经尽职尽责了啊。我在那里上班一个星期之前都没听说到有人偷奶粉,直到我10号休假完回来才说奶粉被偷了几十罐,那你们来说说,这个责任我们应当承担吗?请明智人事给点意见,给点答案,帮帮指指路好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GO6340(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1-10-21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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