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发短信索要钱财是否构成敲诈罪?
发短信索要钱财是否构成敲诈罪? 您好,事情原委如下。我岳母今年近60岁,岳父去世多年,去年别人给岳母介绍了一
个伴,相处一年后二人性格不合经常吵架,闹到岳母要寻死的地步。在这种情况下,
在征得岳母同意后,我们后人决定终止二人的来往。我们找那个男人进行了谈话,当
时说的气氛有蛮好,对这段交往表示可惜。但后来那个男人变卦了,先是在我们家吵
闹,到邻居家乱说是我岳母有了新欢,用了他多少钱等无中生有的事情。后来发展到
用红纸写了辱骂标语在我家附近乱贴,导致邻居对我们家另眼相看,我们也打电话对
他的这种行为进行了警告。最近虽然没有贴标语了,但经常给我发短信辱骂,并索要
赔偿1.8万元,虽然他没有付诸行为来索要,但我们很担心孩子的上学放学安全,一
家人心情压抑和不安。需要说明的是,近一年的交往中,除他送给岳母一部手机400
元和一件衣服600元外,没有别的经济往来,再说他也经常到我家来吃住,我们也有
经济付出。请问,他这种经常骚扰的行为在法律上如何界定?他索要1.8万元的短信
是否构成了敲诈罪?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aneas……(湖北-荆州)
提问时间:2011-10-20 1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