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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复议

关于教师职称解聘问题

关于教师职称解聘问题 由于学校在教师职称聘任过程中,程序不全.没有召开评聘工作会议.导致大多数教师不知情的情况下,学校校长通过并批准了该教师中学高级职务的聘任,后经过了区教育局和区人事局的审批.目前已聘任为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现有人提出聘任过程不合规即没有召开聘任工作会议.经查实的情况下,区人事局是否可以解聘该教师的高级职务.该教师符合聘任的条件,若解聘后,该教师是否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该向哪级政府哪个部门申请.胜数有多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hujie(福建-莆田)
提问时间:2009-10-16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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