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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

帮我看看这情况

帮我看看这情况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07年的时候在公司出了点事,最后找派出所的解决,派出所的那个警察怀疑我在用手机录音,其实没有,叫我把手机给他,他不会关机,他就直接打开手机盖把电池扣了,然后将我手机往桌子上一料,我当时看到有些气,我花了几千块刚买的新手机,由于在解决我和那个当事的同事的事情,没有理会他,投诉了一下,没个说法,08年1月底的时候,我找这警察问我的事情怎么样了,然后我顺便问了他为什么摔我手机,他说没有摔,他不承认,一怒之下我扇了他一个嘴巴,扇得不是很重,他刚要上班,还没穿警服,穿的便服,在派出所的门厅里,然后我就被抓起来了,说我防碍公务袭警被送到看守所关了37天,说是刑拘,他还去做了个什么伤情鉴定,上面写的轻微伤,很是莫名其妙,我要问的是,他这个还没有上班,没穿警服,我是找他解决我的事情,算是防碍公务吗?在派出所在看守所做笔录的时候他们老是问这个问题,问我是不是穿的警服,然后就是我被刑拘37天,这个算不算是前科?这个被写进了我的身份档案里,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mimang(北京-宣武区)
提问时间:2009-10-16 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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