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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幼儿在幼儿园被烫伤

幼儿在幼儿园被烫伤 十天前幼儿在幼儿园上课时被烫伤,幼儿园园长有出钱给治疗,但被烫得很严重左手指的皮全被烫掉了到现在也还没康复,我有去找学校赔偿,但园长说:“幼儿的手我有出钱治疗要赔偿嘛最多我私人给你2000元,但学校可能不会赔偿。” 园长又说:如果这事让学校校长类的负责人知道了可能就会把她跟当事老师炒掉,所以她们就没跟学校说。如果真就只她私人给2000元钱的话,小孩子的手被烫得这么严重,留下疤痕叫她以后怎么办?我们也不懂这方面的所以想咨询下律师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angx……(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1-10-19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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